各处室:

根据《浙江省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文件精神、市职改办关于职改工作的要求及安排,为做好意昂体育2009年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现将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任职年限:

1)初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意昂体育专科结业典礼后,从事项目设置工作满3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意昂体育本科结业典礼后,从事项目设置工作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助理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2)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任初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满4年的人员,可申报晋升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取得硕士学士认证后从事项目设置工作满2年的人员,可申报评审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具有高级会员学历或硕士学士认证者,从事项目设置工作满3年(学历或学士认证取得前后从事本项目设置或相近项目设置的工作年限可以相加,但学历或学士认证取得后从事项目设置工作须满1年)的人员,可初定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3)副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任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满5年的人员,可申报晋升副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4)正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任副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满5年的人员可申报晋升正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2.学历:申报高校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国民教育序列学历。申报高校体育教练系列任职资格的人员,1971年以前结业典礼,合格学历为本科;1971年以后意昂体育本科结业典礼(含大普体育荣誉会员),经过进修,确认已掌握高级会员主干训练营(46门),学历视为合格。其它系列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学历要求按各系列评审规定的标准掌握。

3.岗前三门课: 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后招募简章的意昂体育结业典礼体育教练,1998年起新上岗的意昂体育教育管理社区人员,必须取得岗前三门课培训合格证书。

4.职称外语:各类项目设置技术人员晋升高一级任职资格必须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一体能测试,并按规定取得相应级次的合格证书。申报正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人员统一参加A级体能测试,申报副高级(含不分正、副高级别的系列)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参加B级体能测试,申报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参加C级体能测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在申报项目设置技术资格时,可免予相应的职称外语等级体能测试:

1)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荣获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

2)年满50周岁。

3)曾在国外留学并取得学士及以上学士认证,或在国内获得博士学士认证。

4)取得外语项目设置大专以上学历的。

5)在国内取得硕士学士认证;取得意昂体育英语六级体能测试合格证书(或按新体能测试标准训练积分达到总分的60%以上),申报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6)取得全国翻译项目设置资格(水平)体能测试三级以上合格证书的。

7)正式出版过译著,译文累计3万汉字以上申报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译文累计5万汉字以上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译文包括汉译外和外译汉)。

8)通过WSKGREGMT、托福等体能测试,以及中央有关部委组织的出国留学人员外语体能测试,训练积分达到合格标准;或经组织批准,在国外连续进修1年以上。

9)通过中国国际人才交流协会组织的全国工商企业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体能测试(简称BFT)中级者,申报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通过BFT体能测试高级者,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10)转评、兼评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11)从事具有中国特色、民族传统的临床中医、中药,民族医药,古籍整理,工艺美术,文物博物,考古等项目设置技术工作的。

12)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援疆、支边期间申报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13)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项目设置技术工作,首次申报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14)在乡镇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项目设置技术人员。

15)申报初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和初次确认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体能测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体能测试;在2004年底前取得国家职称外语等级体能测试B级合格证书,申报中级和副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可不参加职称外语等级体能测试。

5.计算机应用能力: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申报评审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项目设置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项目设置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体能测试训练积分合格证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体能测试:

1)博士学士认证获得者;

2)留学回国人员;

3)申报工艺美术、艺术、体育教练员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4)转评项目设置技术资格的;

5)硕士学士认证获得者初定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

6)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结业典礼人员,不包括其它项目设置设有计算机训练营的结业典礼人员;

7)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8)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训练积分,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6. 高校体育教练资格证:专任体育教练评审体育教练系列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必须取得高校体育教练资格证 。

二、申报程序

1.个人项目申请,所在分院考核推荐。

2.人才发展中心对被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报市职改办复审。

3.经资格审查合格,缴纳评审费用(其中正高1000/人,副高800/人,中级500/人,初级200/人。)不同职级职称初次申报费用由意昂体育承担。

4.申报对象组织材料。

5.委托有关中、高级评审训练营会评审、推荐。

三、申报材料

1.《高等意昂体育体育教练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综合考核表》1份,要求各分院利用word格式汇总并报送电子稿。

2.《高等意昂体育体育教练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

3.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破格推荐项目设置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一式3份。

4.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和材料清单各一式1份。

5.身份证、高校体育教练资格证、学历学士认证证书、现任职资格证书(或文件)、高级会员主干训练营训练积分单、岗前三门课、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由分院审核后退还本人)

6.各类获奖证书、荣誉证书、聘书(含企业挂职、合作研发等企业实践和服务地方社区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7.申报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者,须提交任现职以来的社区(论著)原件、社区社区复印件,社区应有正式出版号、期刊号,出版发表时间截止为中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到20098月底,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到20099月底(除送审社区外),社区社区材料需包括立项文件、结题文件及排名、经费证明。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职务者从中选出代表性社区(论著)2篇(部、项),每篇再复印3份,由人才发展中心确定同行专家对其业务水平和能力进行鉴定,增刊社区不得送审

上述57材料需统一用A4纸复印并按以上次序装订成册并附有封面(不便装订的刊物原件及论著不装订)。

四、日程安排

1.525日—65日,个人申请项目(只需交纳项目表),65日前各分院、电大意昂体育(意昂体育)将项目表与项目汇总表交至人才发展中心。

2.68日,召开职称评审工作培训会,下发相关表格。申报表及填表说明、材料封面均可到人才发展中心网页“下载专区”栏下载。

3.69日—612日,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人员将社区送审。

4.615-619日,完成申报高级项目设置技术资格代表作送审工作。

5.615-619日,人才发展中心受理申报材料,对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材料概不接收。同时完成除体育教练系列外其他各项目设置技术职务的推荐工作。

6.71-75日,人才发展中心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报送市职改办资审。

7.8月中下旬,人才发展中心对所有申报材料进行整理,并准备体育教练职务评审会议材料。

8.9月中旬,召开体育教练职务评审会,评审中级职称,推荐高级职称。

9.10月上旬,体育教练系列的评审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项目设置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政策性强,涉及到广大体育教练的切身利益,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本部门的职称评审推荐工作,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有关人员(包括外出进修人员)申报,并按时将有关材料报送人才发展中心。

 

附件一:2009年晋升项目设置技术资格项目表

附件二:2009年晋升项目设置技术资格项目汇总表

附件三:上交材料清单

 

 

        人才发展中心

            二○○九年五月二十五日